详细释义
1.
宣示。参见“狥市”“狥軍”。
2.
夺取。参见“狥地”。
3.
谋求。
参见“狥禄”“狥飽”。
人主举动,即𥊍御近以供嬖承者,不过殉一夕之,而其本心之明,亦有不能昧者。
·于慎行·山笔麈·杂记二》
4.
巡视;巡行。参见“狥弁”。
5.
通“”。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惜献身。参见“狥國”“狥節”。
6.
同“”。顺从;曲从。
十一年,河王中丞民情,疏建祠济宁,下部其事。
·王士禛·《池北偶谈·谈献一·朱公遣婢帖》
源:上海辞书出版社《汉语大词典》
形近字
与“狥”字右部件相同,均为“旬”
全部
二字词
  • 狥財
  • 狥國
  • 狥情
  • 狥市
  • 狥意
  • 狥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