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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释义
1.
丰足;充裕。
故使蓄游市,乘民之不,百倍其本。
《管子·国蓄》
行之十年,秦民大,道不拾,山,家人足。
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:“天曹判未?”曰:“司并了,已五年。”
《太平广记》卷三八一引唐戴孚《广异记·霍有邻》
太夫人事所,不能无费。某以辱孙侄之行,又且用稍三百万济公大事。
·丁用晦·《芝田录·崔蠡》
租庸使元以吴越兵荒,民产犹给,乃辟召豪吏分宰列邑以重之。
·宋敏求·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下
道光初,江南,斗米千,童衣食常不
·毛祥麟·《对山馀墨·雪儿》
2.
供给;供养。
泛指供应。
回有郭外之田五十,足以给𫗞粥。
《庄子·让王》
寡人之国贫,恐不能也。
《战国策·秦策四》
赤泉丘足我
·陶潜·《读山海经》诗之八
,承周制,置集津之转关中之粟,以大梁。
·曾巩·《本朝政要策·漕运》
鬻田给诗僧。
·刘正谊·《自笑》诗
手足胼胝,面目黧黑,役身使,不敢欲。
《墨子·备梯》
幸身有衣,口得食,神役也。
·韩愈·《潮州祭神文》之二
太祖之制,内侍给洒扫而已,不使字也;故迄宣宗不受其
·侯方域·《宦官论》
3.
敏捷。
猛戾,则辅之以道齐给便利,则节之以止。
《荀子·修身》
上以朔口谐辞给,好作之。
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
潘岳敏自和
南朝 梁·刘勰·《文心雕龙·才略》
龄谓说曰:“融新用事,辩给,公不可忽。”
《新唐书·宇文融传》
4.
连及。
莫如豫,豫而后给
《国语·晋语一》
戟相接,去就相薄,匈奴之足弗能也。
《汉书·晁错传》
马迹罗绮焕燿,旁
·韦瓘·《周秦行纪》
源:上海辞书出版社《汉语大词典》
字形演变
全部
小篆
隶书
楷书
行书
草书
二字词
  • 給遺
  • 餉給
  • 饒給
  • 給與
  • 便給
  • 坐給
三字词
  • 不給命
  • 供給制
  • 給事郎
  • 給事中
  • 給孤獨
  • 進給量